奥斯卡新规则:最佳影片有5至10个提名名额

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(AMPAS)理事会本周二投票通过了一项新的规则,根据新规则,从第84届奥斯卡开始,最佳影片提名名额将从原来的10个变成“5——10个”。

2009年奥斯卡奖最佳影片的提名名额从原来的5个增加到了10个。在实行了两届后,遭到很多人的批评,觉得降低了奥斯卡提名影片的水准,有滥竽充数之嫌。所以从2011——2012颁奖季开始,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提名名额将不再固定,最少5个、最多10个。

也就是说,今后如果遇到好电影不多的年份,评委将不再为填补那10个最佳影片提名的名额而绞尽脑汁发愁了。

不过此次提名名额的改变并不影响投票方式,最佳影片的评选仍将采用按照喜好排序的方式,也就是所谓的“preferential system”。

除了这项新规则外,还有其它的一些规则发生变动:

特效奖:去年奥斯卡视觉特效奖提名数从3个增加到了5个,今年为了适应这一变动,最佳视觉特效奖入围提名候选的影片(即短名单)名额从7个增加到10个。

动画长片奖:今年起,凡是当年发行的动画长片达到8部(但不超过12部)就有2——3个最佳动画长片提名名额;达到13部(但不超过15部)就有4个提名名额;达到16部就有5个提名名额。

纪录片奖:今年有资格报名的纪录片的时间范围是2010年9月1日——2011年12月31日。这是受去年纪录片规则变动影响所致,只针对84届奥斯卡有效。

 

三月鸟

发表回复

此站点使用 Akismet 来减少垃圾评论。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